一公司发工资要提供什么、一般公司里发工资都包括应发的工资以及扣除的款项;
1、应发工资就是工资发放的总和,但是应当扣除缴纳的 社保、水电费、伙食费、个人所得税等等;
2、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应当可以扣除的款项;
二、《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
五十三条:劳动法中的“工资”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,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一般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。
“工资”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。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:
(1)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,如丧葬抚恤救济费、生活困难补助费、计划生育补贴等;
(2)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,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、解毒剂、清凉饮料费用等;
(3)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,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、国家星火奖、自然科学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、中华技能大奖等,以及稿费、讲课费、翻译费等。
扩展资料:
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: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。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。
工资应当按月支付,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,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。
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。
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。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:
(1)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;
(2)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;
(3)法院判决、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、赡养费;
(4)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。
这样做肯定是涉税违法行为。根据有法必依,违法必究的的法治原则,公司和有关责任人都有可以能受到法律的追究。常言道:要想人不知,除非已莫为。纸终归包不住火的。作为知情人,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涉税举报。
你们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
那是你们公司在逃税.
肯定是涉税违法行为,公司好心办坏事,炒豆大家吃砸锅一个人的事。就好象当初上个人工资所得税一样,公司无非是让大家多拿几个钱,后来在财务人员的分析下,很多公司的头都如实上税。确实企业年末也得做纳税调整,但不是你一家交税,所有企业都在交税。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已通知年末一次性奖金-800/12后按适应税率交税,那样也没有几个税钱,干吗偷逃税,不值得。